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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奥克兰中国总领事电话多少

来源:www.ilsnzorg.com   时间:2023-04-07 09:36   点击:236  编辑:admin   手机版

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谨弊办公地址:

总领事馆本部:588 Great South Road, Ellerslie, Auckland, New Zealand

证件组(护照、签证、公证、认证):630 Great South Road, Ellerslie, Auckland, New Zealand

教育组:8 Dromorne Road, Remuera, Auckland

经商室:30-32 Alpers Ave, Epsom, Auckland

二、对外办公时间:

证件组(护照、签证、公证、认证):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30(仅收件);

取证: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16:00

首晌老其它部门: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

三、邮寄地址:

总领馆本者升部:P.O. Box 17-123, Greenlane, Auckland, New Zealand

证件组: 630 Great South Road, Ellerslie, Auckland

教育组:8 Dromorne Road, Remuera, Auckland

经商室:30-32 Alpers Ave, Epsom, Auckland

四、联系方式:

总机:(649)5251588 或 5251589,传真:(649)5250733

证件组:(649)5713080,5265680,传真(649)5794288,电子邮件:chinaconsul_ak_nz@mfa.gov.cn

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649)5267943或 5267941,传真(649)5267944或5267942,电子邮件:chinaconsul_ak_nz@mfa.gov.cn;

如遇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非工作时间可打:(0064)274905381或(0064)274881836

政侨组:(649)5267936 或 5267933,电子邮件:chinaconsul_ak_nz@mfa.gov.cn

文化组:(649)5267945,传真(649)5250110,电子邮件:auckland@chinaculture.org

教育组:(649)5247670,传真(649)5242919,电子邮件:aucklandmoe@moe.edu.cn

经商室:(649)5224424、5224721 或 5224720,传真(649)5224407,电子邮件:auckland@mofcom.gov.cn

以上内容若是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2013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在新的条例中增加了一些原来没有的签证类型,细化或改进了一些已有的签证类型,同时为签证申请者准备了清晰的材料准备指南,方便申请人。

持有新西兰护照的申请人,可以到位于惠灵顿的中国驻新西兰使馆、位于奥克兰的中国驻奥克兰总领事馆、位于基督城的中国驻克莱斯特彻奇总领事馆申请办理。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时,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C字签证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字签证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F字签证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G字签证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J1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J2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L字签证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M字签证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Q1字签证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亩雀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烂埋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迅历早

(二)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Q2字签证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R字签证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S1字签证

须提供: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S2字签证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X2字签证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Z字签证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二)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或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外办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三、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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