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辞退了怎么要求赔偿?
被辞退员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要求赔偿;
但是一般只有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才可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
如果员工本身具有重大过错的,则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入职半年后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标准则是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
三、我被辞退了,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和赔偿?
在10月18日8点45分就抵达鹤岗市劳动仲裁院2楼,没想到就此开启了一段“离奇”的劳动仲
2022年10月17日下午,我接到鹤岗劳动仲裁院打来的电话,通知我2022年10月18日上午9点准时到鹤岗市劳动仲裁院,我申请的劳动仲裁将在鹤岗市劳动仲裁院二楼开庭。
作为申请人的我有两个仲裁请求,一是我是2021年9月29日被单位鹤岗市融媒体中心裁员下岗,1999年上班(当时是鹤岗日报社)的时候,单位就没有给我缴纳失业保险,现在我要求单位给我赔偿失业金经济损失31320元。
二是自从2021年9月29日,我被单位裁员之后,单位一直就没把养老保险关系给我转出来,导致我在龙江社保APP上查不到我的养老保险,我要求养老保险给我转出。
本着相信仲裁,认真开庭的精神,我准备了9份书证,1个U盘录音证据,在10月18日8点45分就抵达了鹤岗市劳动仲裁院2楼,没有想到就此开启了一段“离奇”的劳动仲裁经历。
离奇事1: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开庭不来人,让我足足等了一个小时。书记员擅改延后开庭时间一小时,主裁员为用人单位拖延时间。
我进入鹤岗市劳动仲裁院2楼的仲裁庭之后,一开始只有一个书记员入内,对方被申请人(鹤岗市融媒体中心)一直不来人。
书记员先进来之后,我在申请人座位前的电脑屏幕上亲眼看到她把仲裁时间写在电脑文档上了,写的是仲裁时间:10月18日9点到9点30分。
此间,我一直坐在我的申请人席上等待。书记员先是出了仲裁庭,然后曾经进入过仲裁庭两次。我认为对方一直不来人很不规范,很不严肃,也不符合庭审程序。并对书记员就仲裁公正性和庭审时间质疑。
9点30分过后,我对书记员说:“对方一直不来人是什么意思?你所写下的开庭时间9点到9点30分,已经过点了。”
书记员说:“哦,那是我随便写的时间。”然后,随手把开庭时间改成了9点50分到10点30分。
几分钟之后,一个男人未报身份进入到仲裁庭内,问我:“我们正在联系用人单位,你能不能等?不能等就改天再开庭!”
我反问:“你贵姓啊?”(当时我对于他的威胁性口气十分反感。于是发出反问也没客气。)
男子:“我姓杨”。
我:“哦,那我还是等吧。”当时我也不认识这个男子是谁,只因为我在开庭通知上知道我这次开庭首席仲裁员名字叫杨威,所以对他客气。)
我估计该男子就是我这次开庭的首席仲裁员杨威。就只能被迫同意继续等待。但是,此时的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不在规定时间开庭?为什么本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首席仲裁员要为对方拖延时间?
但是我也不能无限期地在这耗下去,我就说:“最多再等十分钟。我也不能无限期等下去。”
离奇事2:首席仲裁员和对方律师开庭前唠闲嗑,并与对方律师共同确定开庭时间;
9点48分,也就是在原定开庭时间延后了48分钟之后,对方席位上终于来了一个人,坐在了“委托人”席。此人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女律师。
在这位女律师进来之后,首席仲裁员杨威及其它仲裁员和书记员才进入仲裁 庭仲裁席就坐。
这时候,离奇的一幕又出现了,身为本次开庭首席仲裁员的杨威坐在首裁的高腿椅子上居然跟对方女律师笑着聊起了家常,女律师也开心对答。
用人单位女律师和首席仲裁员杨威就这样在神圣的仲裁庭上“相谈甚欢”,当时,我这心就咯噔一下,这首裁是认识对方律师啊!这开庭还能公正公平吗?
过了大约十分钟,首裁更加令人惊讶的操作来了,杨威对用人单位律师说:“要不咱们就开庭吧?不等了!”
律师说:“再等等,用人单位的人正在往这里赶。”
于是,开庭时间硬生生地被拖到了将近10点。我当即表示抗议。这次劳动仲裁的开庭时间居然由用人单位律师说的算。这成啥事了?但是杨威表态:“再等等”。
此时,更加离奇的事情发生了。
离奇事3:用人单位先后来了三个人,有上我面前攀谈干扰的,有在仲裁庭里往外打电话的,还有直接进庭就旁听的,仲裁员都未予以阻止。
10点左右,对方终于来人,是原鹤岗日报社程副社长,一进来就直奔我来,与我谈话五分钟,说是对于开庭相关事宜他什么都不知道,鹤岗市融媒体中心政工科周科长马上就要来。
我心想:“什么都不知道你来干什么?不就是来捣乱的吗?”但是出于礼貌不得不站起来,以表示对于这位前领导的尊重。
在成功地拖延了5分钟之后,程副社长说:“我出去接周科长去!周科长来了。”然后退出仲裁庭。
在此期间,坐在首席仲裁位的杨威就在那看着,并未制止程副社长扰乱仲裁庭秩序。
程副社长离开后,鹤岗市融媒体中心政工科周科长进入仲裁庭。
在周科长刚刚坐稳之后,首席仲裁员杨威宣布开庭。我的手机拿在手里。当时首席仲裁员杨威告诫我:“把你手机收起来!”
我听话地将手机收了进衣服里兜。而此时坐在我对面的鹤岗市媒体中心政工科周科长则拿起手机就在仲裁庭内哇哇地举起手机打电话。
首席仲裁员杨威对于周科长在仲裁庭内拿手机打电话全程看在眼里,但是并未制止。
在周科长一通电话之后,一位中年女士直接推门走进了仲裁庭。然后就坐在那里听审。这位女士我认识,是鹤岗市融媒体中心日报分部的一个主任。
首席仲裁员杨威对于此人擅入劳动仲裁庭全程看在眼里,但是既没有阻止,也没有其他任何反应,甚至都没有查询来人身份。连问一句都没问!
就这样,对方除了委托律师之外,总共进入仲裁庭是三个人,有干扰我一下就跑的程某,还有手拿电话哇哇摇人的周某,还有静坐旁听庭审的刘某。
原本神圣劳动肃穆的劳动仲裁法庭一片乱糟糟,成了用人单位的“控场”,首席仲裁员杨威做在首裁位置上任由用人单位控场。
离奇事4:我递交关键性证据U盘被仲裁员拒收,用人单位无证据判胜。
因为认真对待劳动仲裁开庭,我总共准备了9份书证和1份U盘证据,U盘里有证明我是被单位裁员的关键证据。我在开庭期间先交完书面证据之后,要继续想要递交U盘证据。
这时有仲裁员说:“够了,你交了那么多书面证据就行了呗。”
我下场拿着U盘走到了书记员面前要提交U盘。书记员却说:“不用了。”拒收了我的U盘。我无奈只好拿着U盘,回到了我的申请人坐位。
对方用人单位当庭全程无证据,没有一个证据提供给仲裁庭。周科长面色惨白一边手里举着手机一边与律师窃窃私语。并且当庭承认了两点事实:
1、用人单位确实在我1999年参加工作时,就没给我交失业保险。
2、对于我在职期间从1999年1月至今参加鹤岗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异议。
(劳动法规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职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总额的二倍给予赔偿。)
就是在这离奇的劳动仲裁庭审之下,“离奇”的结果出现了,10月21日下午15点多,我接到了鹤岗市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你的仲裁结果出来了。”
仲裁结果是:驳回申请人要求失业保险待遇的请求。
离奇事5:我找到首席仲裁员杨威,质疑他枉法仲裁,仲裁开庭程序多处违规,要求调阅庭审现场监控录像被拒。杨威说:“你告也没用,无非是我受点处分。”
离奇!太离奇了!
在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庭当庭承认没给我交失业保险,造成我下岗失业不能享受失业金待遇的情况下,鹤岗劳动仲裁竟然在用人单位“当庭无证据”前提下驳回我依法维权请求。而且在开庭期间,还有多处离奇违规表现。我对于他们这个仲裁结果是不能接受,也是绝对不服气的。
接到裁决书时是10月21日仲裁院快下班的时候,10月22日,23日又是周六周日,于是我选择在下一周的周一就对于仲裁结果质疑,并要对不公正的劳动仲裁进行投诉。
10月24日周一上午,我到鹤岗市劳动仲裁院找院长徐鹤佳要对枉法仲裁进行投诉。门卫说你有事可以先找给你开庭的庭长。然后门卫打电话把杨威叫了下来。杨威就在鹤岗仲裁院门口跟我对话。
我当场对于劳动仲裁结果表示不服,并指出我的劳动仲裁不符合法定程序,在开庭时间和开庭细节上多处违规,仲裁员明显偏袒用人单位。并且要求查调我的劳动仲裁庭开庭监控录像。杨威拒绝我查调劳动仲裁开庭监控录像要求。还对我说:“你告我也没用,顶多就是我受点处分。”
我当时就表示要找院长投诉。
杨威说,院长去前楼开会了,你要是找院长,就得在这里等(门卫旁边的座位),然后自行离开。
离奇事6: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徐鹤佳:用人单位庭外来找过我,你是冤啊!但是就算是我裁错了,你也告不了我。
我不能一直在门卫旁边傻等下去,于是,10月24日我还是离开了。
10月25日我再次来到鹤岗市劳动仲裁院找院长,这次在杨威的领路之下,我来到了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室,见到了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徐鹤佳。
在我进入院长室之前,杨威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离开。
我进入院长室之后,先是就我的劳动仲裁开庭多处违规,提出了不服和质疑。
徐鹤佳院长对于我的不服和质疑,均未做正面回应,而是顾左右而言他。
然后对我说:“你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我看了,用人单位程副社长(就是在仲裁庭上骚扰我拖延时间的那个人),后来来找我来了。还带了一个主任,还给我提供了一些证据。”
我当即反驳说:“按照仲裁相关法规规定,庭外提供的任何证据都无效。在劳动仲裁庭当庭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任何一项证据。在开庭时间内,用人单位一直是无证据提供,庭外提供证据无效,而且你私下会见当事人也是违法违规。”
(庭外提供证据无效,还是在开庭的时候,首席仲裁员杨威对我说的,现在他的上司院长还拿私会用人单位的所谓庭外证据来跟我说事,真是知法犯法,莫大讽刺。)
(相关法条链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怎么处罚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的,给予以下处罚:(1)、仲裁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等处理;被解聘的,五年内不得再次被聘为仲裁员。仲裁员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我又对徐鹤佳院长说:“我冤啊!”这个时候,身为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的徐鹤佳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你就是冤!就算是我判错了,你也不能去告我去!”我当时都被震惊了,身为仲裁院院长执法犯法,违反仲裁法规纪律私下会见用人单位,串供枉法、颠倒黑白。然后还故意气我,说我不能把他怎么样。然后,徐鹤佳院长就“送客”了,把我往外推送。
从鹤岗市劳动仲裁院出来之后,我被气到短期失忆,脑瓜子嗡嗡的生疼,自己的车停在哪里都一度回想不起来,找了十多分钟才找到。
徐鹤佳身为鹤岗市劳动仲裁院院长,本该不偏不倚,公平公正,有这么偏向用人单位、枉法仲裁的吗?鹤岗市劳动仲裁院有这样的私会当事人、枉法仲裁的一把手,也难怪我在劳动仲裁的时候,遭遇太多“离奇事件”了。
此刻,是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6点08分,回想起在鹤岗市劳动仲裁院的“仲裁经历”,我还是被气的双目视物模糊,右侧半拉身子麻木,及后脑疼痛、双耳耳鸣。身心健康都受到了严重损害。
那么,仲裁员枉法仲裁到底该谁管?我又查阅了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有时工作中会遇到一些令人沮丧的情况,比如没签合同被辞退了。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困境的局面,但是我们必须冷静地应对,在法律框架内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法律协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既然你没有签订合同而被辞退,你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你可以考虑以下的步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 寻求法律援助
为了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一位专业律师将有助于你了解你的权益以及可行的解决途径。
2. 收集证据
在申请赔偿时,强有力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收集与你的工作、没有签订合同和被辞退的相关证据,例如工作记录、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这将有助于支持你的赔偿要求。
3. 求助劳动监察部门
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你的情况。他们将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以保护你的权益。提供他们所需的文件和证据,以便他们能够决定是否有必要对雇主进行罚款或其他制裁。
4. 考虑法律诉讼
如果以上步骤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你的赔偿要求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法律程序中,你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 时效性:你的赔偿申请应在一定时间内提出,因此请尽快采取行动,以避免时间上的限制。
- 证据:确保你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有目击证人或其他文件可以进一步增强你的申请。
- 律师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非常重要。他们将能够指导你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 法律费用:参与法律程序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在采取法律诉讼行动之前,请确保你能够承担相关费用。
总的来说,在你没签合同被辞退的情况下,你有权要求赔偿,但你需要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选择与专业律师合作是处理这类问题时的明智选择。合法权益的维护需要法律程序的支持,而专业律师能够为你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希望你能在这个困境中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并得到你应有的赔偿。
五、劳务派遣去公司工作,被辞退了有赔偿吗?
你好:这要分两种情况来说。
1.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务派遣员工,那么劳务派遣员工将不会获得赔偿。因为劳务派遣员工不属于用人单位,属于第三方劳务公司管理。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法定的索赔。
2.劳务派遣人员,被劳务公司辞退,这种情况劳务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相关的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赔偿。此时意味着劳务派遣人员,已经从实质上失去工作,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法获赔。
按照你的叙说来说,应该是第一种情况吧?
六、员工患癌被辞退了有哪些赔偿?
1、要看是否在治疗期,如果不在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补偿。
2、如果在医疗期,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两倍赔偿。
3、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最基本的劳动权益保护是要求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如果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初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时可能会面临一系列问题。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会对劳动者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 权益保障不充分:没有明确的合同条款来规定工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权益,劳动者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 争议解决困难:没有劳动合同作为依据,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将面临解决困难,维权无从下手。
- 赔偿权利受限:在劳动关系终止时,因没有合同约定,劳动者要求获得补偿可能会受到限制。
如何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
当劳动者面临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时,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 寻求法律援助
首先,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措施。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寻求专业的帮助和建议。
2. 收集证据
劳动者需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来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事实,包括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安排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3. 强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利影响
在与用人单位解释和沟通时,劳动者可以强调没签劳动合同对自己的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以争取获取一定的赔偿。
4. 寻求和解或调解
劳动者也可以考虑通过和用人单位协商和解或通过劳动争议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可以减少纠纷的成本和时间。
5. 寻求法律途径
如果和解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经验教训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是一种很被动的情况。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劳动者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1. 重视劳动合同签订
劳动者应该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论是从公司规模还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劳动合同是双方权益的法律保障,合同签订能够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劳动关系终止时提供保护。
2. 熟悉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者应该积极学习和了解劳动法律法规,掌握自己的权益。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可以帮助劳动者在面临纠纷时更好地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
3. 保留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注意保存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工资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这些文件可以成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证据。
4. 不轻易放弃权益
面对权益受损的情况,劳动者不应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或者寻求专业援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论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会对劳动者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但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劳动者应该重视合同签订、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不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只有充分了解和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才能在工作中获得合理的保障。
八、公司急辞员工怎么赔偿?
看辞退理由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辞退,没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且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其他理由辞退,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可以《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刚租完房子被公司辞退了怎么赔偿损失?
如果您在租房期间被公司辞退,您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条款来寻求赔偿。您应该仔细研究合同中的条款,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
通常,如果您在租房期间失去了工作,您可以向房东提出要求减少租金或提前解除合同。如果房东拒绝履行合同中的条款,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十、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辞退了,这种情况该如何要求赔偿?
你好!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辞退,不能找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你可以找派遣单位安排工作事宜。如在待业期间,派遣单位需支付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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