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属于第二产业。
第二产业是传统产业经济理论中对产业划分中的一个产业部门,指以对第一产业和本产业提供的产品(原料)进行加工的产业部门。按“三次产业分类法”划分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制造业是指机械工业时代对制造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业品与生活消费产品的行业。
制造业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是区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重要因素,制造业在世界发达国家(developed countries)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份额。
根据在生产中使用的物质形态,制造业可划分为离散制造业和流程制造业。
制造业包括:产品制造、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零售。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
三次产业分类法是新西兰经济学家费歇尔首先创立的一种产业分类方法。他在1935年所著《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中提出对产业的划分方法。 英国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克拉克在费歇尔的基础上,采用三次产业分类法对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实证分析,总结出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规律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按“三次产业分类法”划分,把国民经济中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部门称为第二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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